12月17日下午,東莞市保安服務總公司首批800名保安員集中參加 瞭(le)市公安局組織的國家保安員資格考試。此次考試分理論和體能兩項,考試合格者, 由廣東省公安廳治安總隊印制《保安員證》,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統一核發全國統一的《保安員證》。根據廣東省公安廳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原公安機關和保安培訓單位頒(bān)發的保安員證一律作廢,必須經重新審查、考試,使用統一的《保安員證》。 《保安員證》是保安員從業資格的有效證件,不得塗改、轉讓和出借,保安員在執行勤務時應随身攜帶《保安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