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2日晚8時左右,東莞市保安公司經理攜妻子出門散步,行至蠡來水公司附近,見一群圍觀者,人民警察的高度責任感促使他們上前看個究竟: 隻見一男子倒在路崖石上, 臉上、身上濺滿瞭(le)血,已不省人事; 摩托車也摔得七零八落攤在一邊;圍觀者無一人敢上前。經理不顧傷者身上的血迹, 扳過他的身體一試還有呼吸, 立即攔截車輛, 在公安分局馬同興、範海祥等人幫助下把傷者擡上車, 送往急救中心,爲其挂号,辦(bàn)妥一切手續後, 才找出傷者身上的證件,通知瞭(le)傷者家屬。待傷者輸上氧氣、挂上吊瓶後,經理他們才悄然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