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隊骨幹是基層(céng)隊伍管理的直接執行者,遇到重大事件或緊急情況時,應認真做好請示彙報(bào)工作,妥善處置。
一 、當客戶提出超越職責範圍的要求時。客戶爲瞭(le)進一步做好本單位的安全防範工作,可能會根據實際需要對保安工作提出一些新的整改措施和工作要求。如果客戶提出保安員著(zhe)裝規範、禮節禮貌一類問題時,基層骨幹可按照客戶要求執行,自行靈活處理即可。但如果客戶提出諸如對員工進行搜身、扣壓訪客證件、追款逼債等一類要求時,分隊骨幹應向客戶言明自己的工作職責範圍,做好請示彙報,由大隊領導出面與客戶主管領導進行溝通協調處理。
二、護衛點人員崗位進行調整時。分隊骨幹可結合客戶和隊伍實際,從有利於(yú)保安工作開展、有利於(yú)客戶安全防範的角度出發,對崗位和人員調配進行重新論證,寫出詳盡的改進意見書,向大隊領導請示彙報(bào),經公司領導批準後方可執行。分隊人事變動時也應向客戶和中隊領導請示彙報(bào),征詢意見和建議,不得獨斷專行,影響隊伍和諧,導緻不良後果發生。
三、隊伍内部及護衛點周邊發生重大事件時。當客戶發生被盜、火災、員工受傷等重大事件,保安員出現惡性疾病、重大事故時,分隊骨幹要 第一時間向客戶或大隊領導詳盡彙報(bào),包括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包括起因、經過、結果)等幾方面内容,語言要清晰明瞭(le),突出重點,然後按照領導指示迅速進行處置。同時分隊應建立健全預警機制,積極排查矛盾糾紛,做到“早發現、早報(bào)告、早控制、早化解”,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各類事件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