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
法國保安業和私人偵探業是比較成熟的行業,由各省省長(zhǎng)和警察機關(guān)嚴格履行管控和監督職責,監管比較到位。
法國現有保安行政主管部門。 一是省長和警察機關的管理控制和監督。法國保安業和私人偵探業主要由各省省長(或巴黎治安行政長 官)直接管理。法律規定,該行業的從業許可證和培訓許可證均由省長頒發。國家警察分局長和國家憲兵隊軍官以行政主管當局的名義保證 對保安和私人偵探行業活動進行監督。警務人員可調閱私人保安企業或偵探機構的有關資料,傳喚當事 人,收集必要的情報和證據;可在場地占用者或者其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入通常進行上述活動的場所檢查,並(bìng)将就檢查結果起草報告,将副本轉交當事企業或機構領導人員,将報告 正本提交給省長或巴黎治安行政長官。二是全國安全職業道德委員會。 全國安全職業道德委員會是法國獨 立的行政主管機構,由法官和國會議員組成,負責確(què)保私人偵探和調查員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秘密。該機構擁有廣泛的核查權,其中包括在職業 場所進行核查,阻礙其調查的行爲将受到刑事處罰。經全國安全職業道 德委員會調查,違反有關職業道德者将被提交共和國檢察官,在其不聽從檢察官勸告的情況下,其違反行爲将被公布在政府公報上,並(bìng)受到相應的處罰。
法國未來監管機構。在20 1 0 年9月以前,法國政府沒有針對保 安業和私人偵探業的專門監管機 構。 2010年9月6日,法國政府在 《國内安全法》草案(LOPPSI 2法 案)範圍内向參(cān)議院提出修正案, 要求創立全國私人安全活動委員會 (CNAPS)。該修正案於(yú)2010年9 月1 0日經參(cān)議院投票通過,已轉交 國民議會,國民議會将審議該修正 案。全國私人安全活動委員會将是法國私人安全領域新的公權監管機 關,是具有法人資格和行政警察職能 的法定機構。在LOPPSI2法案最終通過以後,該機構将對1983年7 月12日法律支配的某些私人安全職 業進行控制和管理。具體而言,受該 委員會監管的主要是以下活動:提供有關人力監視或安全電子系統監視, 動産和不動産看管,在不動産中的人 員安全(其中包括消防安全),資金、首飾及貴金屬運輸,人員貼身保護服 務的活動或者企業内部安全部門的 活動,以及私人調查事務所的活動。
德國
德國保安監管制度的突出特點(diǎn)是政府嚴格規範(fàn)和減少幹預,保安公司經營服務自由度大。德國保安行業管理體制是:聯邦經濟部、内政部負責全國保安服務行業監督管理,其中聯邦内政部是業務主管部門。
管理部門對保安公司監管的重點(diǎn)主要是武器使用是否依法報(bào)告、保安公司雇用保安員是否合法、保安公司是否依法保存保安服務記錄等。
德國要求保安公司必須遵守規定和協議,服從(cóng)主管部門管理,接受檢查,保證雇用單位和個人的安全,對不合格的保安員可随時辭(cí)退,同時 要求保安企業遵守武器使用制度和保安人員考核制度。
英國
英國保安行業的主管機構(gòu)是保 安行業管理局,保安行業涉及到的所有事項均由保安行業管理局負(fù)責。
保安行業管理局根據《2001年 私人保安行業法》於(yú)2003年4月1日成立,是專門管理保安行業的機構,其主要職能有:審批保安組織,頒(bān)發許可證;對保安員進行考核、發證;組織引導保安企業同警方開展合作,受理和處理客戶投訴;促進保安 行業的改革和信息的現代化,推動保安行業的技術進步和創新,增強保安 服務的科技含量。
管理局成立以來,除頒(bān)發行業許 可證外,還提出瞭(le)許多改進行業管理 的意見和建議,推動瞭(le)英國保安行業的健康發展。
英國
在《2001年私人保安行業法》 出台前,英國(guó)是歐洲主要國(guó)家中唯一沒有針對(duì)保安行業立法的國(guó)家。
1 9 79年,英國内政部提交有關 英國保安業的報告。報告中指出,政府對保安業的态度是支持自我規範 和管理,並(bìng)明確英國的《公司法》和 《雇員保護法》可以适用於(yú)任何公司和雇員,也就是說有關保安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以及保安公司雇員的 權利、義務和責任都可以遵循上述兩法來解決。
1 99 0年,英國國會議員衛爾勒曾提出《保安業法》草案,試圖把保 安業管理納入法律體系,規範保安業的管理,其内容是由保安行業提供基 金建立獨立的督導單位來管理保安 業,授權警察機關考核保安公司雇員並(bìng)考察其平時的基本表現,但因擔心 造成大保安公司壟斷,影響小保安公 司生存和抵觸(chù)商業自由政策,最終未 獲通過。
經過英國安全行業協會等多家 機構和團體的共同努力,2001年5月11日,英國議會正式通過並(bìng)頒布 瞭(le)《2001年私人保安行業法》,從此, 英國保安行業告别瞭(le)無法可依的曆 史。《2001年私人保安行業法》共分 六部分:第一部分規定瞭(le)保安行業管 理局的職能;第二部分規定瞭(le)頒發許可證的要求;第三部分具體規定瞭(le)保安行業管理局的發證職責;第四部分 規定瞭(le)經批準的承包商的義務;第五 部分規定瞭(le)有關進入、檢查和信息管 理的内容;第六部分是補充條款。
此外,爲瞭(le)規範調查活動,英國 於2000年7月頒布並(bìng)實施瞭(le)《2000年調查權力規範法》(RIPA),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是關於通訊的規 定,具體包括截聽、通信數據的獲得 與洩露;第二部分是關於監視與調查人力情報資源的規定;第三部分是關 於受加密等方式保護的電子數據調 查的規定;第四部分是關於調查權限的監督及情報服務功能的規定;第五部分是其他補充規定。
與私人調查有關的另外一部法 律是1998年7月16日通過、2000年3月1日起開始生效的《1998年數據保護法》。此法共分六部分:第 一部分是前言,包括定義、敏感性數 據、特殊目的、數據保護原則,以及該 法适用範圍及委員與法庭等條款;第二部分主要規定瞭(le)數據主體權利,如 取得個人資料權利及其數據控制者爲信息調查機構的應用、避免可能因 數據處理而造成損害的求償權利、防 止數據處理移作直接銷售用途、自行決策等相關權利;第三部分規定瞭(le)數據控制者通知義務,如禁止未經登記自行處理數據、通告登記、變更通知 的責任,委員長初步評估,指派數據 保護監督人制定規範條款權力,規費标準等;第四部分規定瞭(le)除外條款, 涉及個人數據保護及其處理的例外情況,分布於(yú)下列議題中,如國家安 全、犯罪與課稅,健康、教育與社會福利,管理行爲,新聞業、文學與藝術, 研究、曆史與統計,依法要求或按合 法程序揭露數據,以命令的形式進一步規定例外情形的權力等;第五部分規定瞭(le)如何制定與執行,包括執行通 知與取消、評估要求、發布信息、未能 遵循規定者、上訴權利與判決等;第六部分規定瞭(le)其他事項,如數據保護 委員長職責、非法取得個人資料處罰 等。
法國
長(zhǎng)久以來,法國沒有緻力於(yú)私人 安全的真正的政府決策機構,對於(yú)保安和私人偵探行業的規範管理和控 制主要通過法律制約和行業自律。 法國的私人安全活動主要受兩類文件規定的制約:一是法律和政府規 章,二是全國性集體協議。
相關法律和政府規章。法律主 要是:規範監視、看管和資金運輸的私人安全活動的第83-629号法律、 關於(yú)國内安全的第2003-239号法律等。政令主要包括:關於(yú)監視、看管、資金運輸和人員保護企業的标志、人員制服、文件和裝備(bèi)使用的第 86-1099号政令,關於(yú)企業内部安全 部門保安員的武器裝備(bèi)規定,關於(yú)從事監視、看管、資金運輸、人身保護活 動的企業領導人員和雇員職業能力的第2005-1122号政令,關於(yú)私人調查事務所領導人員職業資格和雇員職業能力的第2005-1123号政令 等。行政決定主要包括:關於(yú)航空港 安全活動特殊職業資格證書許可證 的行政決定、關於(yú)3年有效的警犬操控員職業資格證書許可的行政決定 等。
全國性集體協議。法國保安行 業企業開展活動除瞭(le)要遵守相關法律、政令和行政決定等規定外,還必須符合全國安全防範企業集體協議 的要求。全國性集體協議是一個行 業的相關組織共同簽署並(bìng)遵守的一 整套職業協定,是一種行業自律方 式。法國勞動部針對法國領土内所 有企業頒布的一些行政決定就涉及 這些協定。全國性安全防範企業集 體協議是1985年2月1 5日由全國 私人安全企業聯合會(SNES)以整 個行業的名義與代表該領域雇員的主要社會合作者協商後簽署的。該協議經1 9 8 5年7月25日行政決定 擴展後,公布於1 9 8 5年7月3 0日政 府公報,於1985年8月1日生效。此後,該集體協議在上述代表性合 作者之間,通過各種對等協議加以修 訂,使其适應新的需求並(bìng)補充完善; 依據勞動部的行政決定進行擴展,並(bìng)在政府公報上公布。全國安全防範 集體協議的簽約合作者是此類職業 的主要團體組織(雇主工會和雇員工會)。這些團體組織主要有:安全企 業全國雇主聯合會(CSNES)、全國 安全防範企業工會(SNEPS)、全國 遠程安全經營者工會(SNET)、法國企業管理人員聯合會等。後來力口入 集體協議的組織還包括:私人安全企業聯盟(USP)、全國安全和防護專業人員工會(SNPS)、全國預防和安 全獨立工會聯合會、私人安全的無黨 派激進主義者總聯合會、全國安全防範和附屬機構行業聯合會、從事航空和航空港安全活動的安全企業職業 工會(SPESSAA),等等。
德國
德國的保安業具有悠久的曆史, 1901年6月1 5日,德國第一家私人保安公司在漢諾威成立。第一次世 界大戰後,德國國防軍削減瞭(le)軍備(bèi), 因此,便把軍事用地的保衛工作委托 給瞭(le)保安公司。至今,軍隊仍将部分保衛工作委托給保安公司。現在,德 國依據其他法律委托的保安業務包 括依據《航空運輸法》委托的機場保安業務、依據《原子能法》委托的與 核設施有關的保安業務以及德國國 防軍設施的保安業務。
規範德國保安服務業的基本法 律是德國《營業法》第34a條(該條 規定的内容被稱(chēng)爲“《保安業法》”)和《保安業規則》,這兩部法規對私 人偵探和保安業做出瞭(le)較爲細緻的 規定,規範瞭(le)私人偵探與保安業在德 國健康有序的發展。
德國保安企業都是私人企業,法 律明確(què)規定,原則上國家不應對私人 保安公司進行幹預。法律主要規定保安公司和保安人員的資格條件,保 安公司執照審核,保安從業人員的錄 用、培訓與考核内容及程序,企業經 營服務的義務,武器使用,服務記錄 保存,賠償(cháng)保險等。保安服務要求由 服務與技術标準作出規定,但法律、 服務與技術标準不規定具體的保安服務範圍和日常經營活動。
英國
一、保安行業準入
英國保安行業在《200 1年私人保安行業法》實施之前,保安行業因從(cóng)業人員良莠不齊、流動性大、難以滿足市場(chǎng)需要等原因,行業整體聲譽 欠佳。
自200 1年5月實施《2001年私人保安行業法》以來,特别是2003年4月1日保安行業管理局成立後,在英格蘭和威爾士,所有希望從(cóng)事保 安行業的個人及公司都必須獲得從(cóng) 業資格,即取得該管理局頒(bān)發的許可證後方可加入。保安行業管理局依 據《2001年私人保安行業法》的規定,對申請從(cóng)事保安行業的個人及公司進行審查考核。
自2007年11月以來,蘇格蘭地區也開始推行保安行業從(cóng)業人員及 公司資格審查制度,保安行業管理局 爲合格申請人或公司頒(bān)發從(cóng)業許可證。
二、私人調查行業準入
根據英國安全行業管理局的要求,從事私人調查行業的人員應當瞭(le) 解英國當前的法律法規,特别是對那 些與私人調查行業相關的調查活動 方面的規定要非常清楚。具體說就 是:要發現和使用關於法律、法規、 程序和行爲标準的信息來源;要懂得 那些對所調查區域可能造成影響的司法解釋和案件法律規定的基本原 則;要對當前的和新出現的法律、法 規及可能對調查實踐造成影響的行 爲标準有實際的瞭(le)解,特别是那些與 證據和程序法律相關的法律法規及 行爲标準;充分瞭(le)解英格蘭威爾士法 律和蘇格蘭法律的不同,以確保私人 調查過程符合與私人調查相關的不 同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懂得在調 查過程中何時需要警察或其他公共 服務部門介入;懂得何時取得他人的 建議或指導,並(bìng)在何時讓他們退出。
根據《2001年私人安全行業法)) 規定,在英國要想成爲私人調(diào)查員必須符合三個條件:一是無犯罪記錄; 二是年滿1 8歲;三是獲得英國國家 職業資格(NVQ),即通過私人調(diào)查能力測(cè)試。
英國私人調查員職業資格考試分三級和四級兩種,取得這樣的資格證書就證明持證人已經具備從事私人調查工作的技能和知識。三級能 力測試主要針對現場偵查人員,而四 級能力測試則針對要處理更加複雜 情況的管理人員、監視人員或私人調 查行業個體老闆。簡單地說,就是通過瞭(le)三級考試的學員可以以個人身份從事私人調查行業,通過四級考試 的學員可以自己開辦(bàn)從事私人調查 行業的公司或私人調查所。
英國私人調查員的國家職業資格(NVQ)考試包括許多項内容,報考三級的學員應完成三門必修科目(4選3)、四門選修科目(20選4)才 能獲得三級資格證書。必修科目包 括:調動和發揮偵查小組效力、獲取偵查所需情報、從證人處獲得信息、運用所獲信息採(cǎi)取行動。選修科目包括:從嫌疑犯處獲得信息、查找並(bìng) 保護物理證據、逮捕並(bìng)扣留、配合官方辦案、爲支持官方行動提供服務、 參與偵察行動、進程調查到實施、調 查信息出處並(bìng)爲某項調查提供情報、分析並(bìng)評估調查中發現的證據、帶領團隊和個人提供對客戶的服務、組織提供和保持可靠的客戶服務、研究未 來風險、偵破信息技術安全漏洞、自 我管理、通過計算機系統輸入並(bìng)整合 數據和現有信息、監控過程、控制健 康和安全風險、建立發展和維持積極 的工作關系、調查和評估工作場所發 生的意外或不滿、調查和實現信息技術安全、識别和處理威脅及易受沖 擊。
報 四級的學員應完成五門必修科目、六門選修科目(17選6)才 能獲得四級資格證書。五門必修科 目包括:從證人處獲得信息、從嫌疑 犯處獲得信息、進程調查到實施、調 查信息出處並(bìng)爲某項調查提供情報、分析並(bìng)評估調查中發現的證據。選修科目包括:查找並(bìng)保護物理證據、逮捕並(bìng)扣留、配合官方辦(bàn)案、爲支持 官方行動提供服務、針對調查可行性及後果提出建議、帶領團隊和個人提 供對客戶的服務、組織提供和保持可 靠的客戶服務、進程調查到實施、調 查信息出處並(bìng)爲某項調查提供情報、分析並(bìng)評估調查中發現的證據、管理行動信息、自我管理、應對本團隊的 不佳表現、通過計算機系統輸入並(bìng)整合數據和現有信息、監控過程及控制 健康和安全風險、建立發展和維持積 極的工作關系、調查和評估工作場所 發生的意外或不滿。
法國
法國對保安業和私人偵探業的管理非常嚴格,法律對其從業條件和 從業權限等均有明確(què)規定,違反者将受到相應處(chù)罰。
在法國,無論是開辦(bàn)私人保安企業還是私人偵探機構,首先都要進行工商和社團登記,然後向省長(若在巴黎申請,則向巴黎治安行政長官) 提出要求得到許可的書面申請,申請内容應包括工商登記号碼,企業或機構地址、名稱和章程,企業或機構的 創辦(bàn)人、行政管理人員、經理、主管及雇員名單和身份,資本配置,以及在其他社團中占有的股份情況。上述内容如有修改、廢止或增加,或者發 生法人資本分配變化等情況,必須在 一個月内向省長申報,或者向巴黎治 安行政長官申報。在遞交申請後獲 得省長頒(bān)發的許可證,企業或機構方可開始進行業務活動。
以個人名義從事保安業或私人偵探業活動,或者充當從事這兩種活動的法人的領導或管理者,也必須向省長(zhǎng)申報(bào),獲得許可證。
德國
一、保安公司成立條件。
《保安業法》第1條規定,拟以保護他人生命和财産安全爲目的開辦(bàn) 公司的人員必須得到有關當局的批 準。由於(yú)各個自治體幾乎都有審批 權,所以,這裏所說的有關當局實際上指的是各自治體的相關部門。審 批的條件可以概括爲以下3點:
(一)必須具有開辦(bàn)保安公司所必備(bèi)的誠信度。
《保安業法》中關於(yú)“誠信度”的具體内容在《保安業規則》中也沒有做出明確(què)的規定,但是,當局根據《保 安業規則》中的規定可以不受限制地 從“聯邦中央檔案局”獲得記錄個人前科等情況的相關信息,所以,有無 前科就成爲審批許可時的考慮重點。
(二)必須具有開辦(bàn)保安公司所必備(bèi)的資産。
把擁有資産作爲保安公司的必備條件,是因爲有關當局斷定,在财 産方面沒有基礎的人不适宜開辦保安公司。以科隆市爲例,在申辦保安 公司時,需向市有關當局提交财務局 和稅務局發行的有關文件、法院的債 務目錄、用於(yú)營業的資産證明(保安 公司注冊資金最低爲2.56萬歐元,私人偵探爲2萬歐元)等資料。另外, 由於(yú)《保安業規則》中規定瞭(le)各種保 險賠付的最低限度的賠償金額,所 以,還必須提交已經加入對人和物的損害賠償保險的證明。
(三)必須接受與保安業有關(guān)的 法律規範(fàn)方面的教育。
拟開辦(bàn)保安公司的人員,無論是直接管理公司業務的法人代表,還是 指導(dǎo)公司業務的負責人,以及有意成爲保安員的人,都有義務接受保安業務方面必不可少的教育培訓。
申請保安公司執照時,需要提交工商會頒發的教育結業證書。接受 教育期間,聽課人必須全勤,而且工商會通過口試問答,認爲聽課人已經 掌握瞭(le)教育内容時,即可授予結業證書,但並(bìng)沒有規定必須進行嚴格的考 試並(bìng)要求及格。
二、私人偵探所成立條件。
與歐美其他國家相比,德國對私人偵探所開業的控制較爲寬松,隻要有長(zhǎng)期的居留身份、充分的開業理由及兩萬歐元的注冊(cè)資金,一經申請, 原則上都會獲準開業。
針對私人偵探業的行業管理規定(修正案)於(yú)2003年1月1日起生效,針對監控的管理規定於(yú)2003年1月15日通過,規定必須具備以 下重要的批準前提條件,才可以獲得申請批準:必須具備從事監控行業必備的誠信度;必須具備中小企業必需的材料和相應的安全措施;必須具備 足夠的賠償保險;出示德國工商會的證明材料,證明已經被告知瞭(le)從事該行業的所有必須瞭(le)解的規定;如果自 身作爲公共行業的從業人員比如大型商店反竊偵查,則可以免除德國工商會的證明材料。
除此之外,從(cóng)事該行業還必須履行登記義務,包括記錄有關某些商業過程和委托人的數據以及給予咨詢的義務。隻要德國《基本法》第13條對此還有限制,則必須接受主管當(dāng)局的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