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務業是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後出現的新型服務行業, 目前,全國保安服務從業人員己達400餘萬人,己成爲公安機關 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輔助力量。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保安服務業的作用和經營範圍将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如果在政策上抱著(zhe)“ 墨守成規、照老規矩”辦事的守舊思想, 必定嚴重阻礙(ài)保安行業的發展進程。我國的保安行業盡管在各個方面還有待完善,但時不待我, 保安的發展與管理需要法律來保護, 目前保安如何立法是當務之急。
我國保安服務業的産生已有29個春秋,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講, 保安人員依照的法律僅是正當防衛權、扭送嫌犯權和履行職責權,其權限範圍隻是公民的正當權限。 由於(yú)保安服務公司是公安機關領導和管理下的特殊性服務企業,是維護社會治安的重要輔助力量,其公司經理是公安機關選拔的優秀民警,這就決定瞭(le)保安人員工 作的特殊性。在工作中他們常常出現有理說不清的可悲局面。如2013年5月24日《工人日報》國内新聞版刊登的文章“英雄手? 罪犯手? ” 文中所講烏魯木齊市“十佳”保安員卡哈爾,在一次執勤中與盜竊犯罪嫌疑人搏鬥,緻嫌犯受傷。時隔7個月後,卡哈爾以涉嫌故意傷害被型事拘留。最可悲的是保安員卡哈爾被犯罪嫌疑人多處打傷、咬傷, 大拇指骨折。 如此觸目驚心的悲劇不單單發生在邊疆,在許多保安公司都或多或少發生過類似情況。保安人員的職責從字面上隻有“扭送” 二 字,其中有多少保安員隻因空手 一“扭”而熱血灑地,爲正義而獻身。
公安部副部長羅鋒曾指出“把清理取締‘黑保安’作爲加強保安工作和保安隊伍建設的重點工作之一,各地要下大力抓出成效。”保安的組織建設及管理,公安部已有明確規定,盡管其規定和要求的文件很多,但在百姓眼裏自選商場的管理人員是保安,工廠守夜的叫保安,看家護院的統統視爲保安。在聘用單位。也僅僅是将保安人員當作守護人員使用, 而忽略瞭(le)其擔負著(zhe)社會治安防範工作的特殊作用。一些企業私建保安, 其目的隻是維護各自企業的利益,爲瞭(le)保護自己而不惜犯法違紀。對清理取締“黑保安” ,整頓保安服務業,不能趨於形勢走過場, 爲什麽許多年來,“黑保安”屢禁不止,不是力度不夠,而是苦於沒有法律依據。
在公安機關内部,由於(yú)保安組織機構不明確,保安公司的業務得不到理解和支持。公安部和省廳雖然成立瞭(le)保安管理機構,但組建保安公司的地、市局卻大多未成立專門的保安管理機構。
在我國大城市或沿海城市,保安業務已發展到金融押運、消防安全、網絡公共安全、危險物品守護等諸多領域, 而在内地的許多中小城市還僅僅以守護爲主。這種保安業發展水平的不平衡, 除經濟因素外, 還與當(dāng)地公安機關重視的程度有直接關系。筆(bǐ)者呼籲保安立法中, 應該在公安機關内部形成一個統一的組織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