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突發性災害事故不僅會對人們造成身體上的損傷,還會對他們的心理産生劇烈的沖擊,誘發一系列心理創傷。災難造成的強烈驚吓和 悲恸刺激會使人處於(yú)一種非正常的心理狀态。心理救助就是對發生情 緒心理障礙者進行心理咨詢、心理疏導和心理治療,使其盡快恢複正常的心理狀态,以正確(què)地判斷事态的嚴重性,積極面對現實。
心理救助能夠幫(bāng)助受災者及家屬穩定情緒、化解悲傷、分擔憂愁,增 強他們的承受能力,預防或減少災後長(zhǎng)久的心靈創傷,協助救援工作更有效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社會生活和經濟運行帶來的損失。
保安員作爲最早接觸各種緊急突發事件的群體,是最先救助各種嚴重災難者的先行軍,客觀要求保安員必須學習並(bìng)掌握必備的心理學知識和心理救援策略。在救治受災者的同時,懂得有效的心理救援,幫助受災者在度過生理應激期的同時也盡快度過心理危機階段,讓身心兩方面都得到良好救助。自覺運用救援策 略與方法,有目的地幫助處於(yú)劇烈矛 盾沖突中的人們安全度過心理危機 期,正確面對,從容等待救助,是保安員義不容辭的責任和必修課。
一、危機事件中的受害者。根據對(duì)事故的統計,危及城市安全的危機事件主要有火災、水災、瘟疫、環(huán)境污染、交通事故、建築倒塌、危險化學品災害事故、恐怖事件等。根據災害的種類與程度,可以将受害者分爲四 類:
第一類指直接暴露於(yú)災害環境中的人。受害者對蒙難時的慘景記憶深刻。他們心理和軀體受到重大的創傷,甚至産生瞭(le)不可逆轉的反應。這類人的災難後遺症往往程度較重,持續時間長,若不及時給予心 理疏導與支持,則很可能直接影響以後的生活和工作。
第二類一般指第一類受害者的直系親屬或關系密切的朋友,由於(yú)他們與受害者行著(zhe)直接的關系,當災害來臨時,眼看親人死去或遭受傷殘,會産生強烈的悲哀和負罪感。
第三類指身處在現場的工作人員,他們除瞭(le)具有第一類受害者的心理反應外,很有可能在持續的救災活動中自覺、不自覺地産(chǎn)生很深的悲哀反應和負罪感受,最終減弱救援時 的信心。
第四類指非災區民衆。根據他們距離災區的遠近及與受害者關系的親疏,而表現出不同的心理反應,這一群體往往是災情發生後社會得 以穩定的重要隊(duì)伍。能否快速高效對他們進行有效的心理疏導(dǎo)與幹預,是減少災害負面影響的關鍵。
二、危機事件中的人員心理。保 安員的日常工作中,有時會遇到危機 事件的發生。危機事件會導緻現場(chǎng) 受災人員和參(cān)與救援的人員出現一 些心理應激反應,這些應激反應持續影響人們的心理感受和心理判斷能 力,出現心慌、失眠、做噩夢、感覺飄 飄然、注意力不集中等現象的人數也會激增;還有人過量飲酒或者服藥, 形成精神依賴;甚至導緻自殺率升 高。
急性應激反應實際上是災害發生後立即出現的心理反應,通常持續幾個小時或幾天便能恢複,而創傷後的心理應激障礙(ài)通常在嚴重災害後延遲發生,潛伏期一般爲數周,有的 則更長。不論是急性心理應激反應,還是創傷後的心理應激障礙(ài),如果不及時診治,心理傷害則會轉化爲身體疾病。因此,通過現場心理救助對危機事故中的人群進行精神幹預是非 常有必要的,它可以幫(bāng)助受災者最大限度地緩解災害帶來的痛苦及由此 引發的心理障礙(ài),幫(bāng)助其在災難事件後恢複心理平衡。
常見的災後心理應激障礙(ài)表現有:失落感、人際壓力、憂郁症、癔病、 精神病。這些心理問題會在災後不 同時期出現,有些會立即出現,而有 些則會兒個月後才出現。不同年齡、 性格和生活閱曆的人對災變(biàn)壓力的 承受能力和心理反應也不同。據調 查,即使是現在,唐山大地震的幸存 者的心理創傷仍然難以愈合,他們中 的一些人依然生活在災難後造成的 心理創傷的陰影裏。
當(dāng)人出現心理危機和情緒危機時,會失去理智,不能正確(què)評價自己 行爲的意義和後果,自我控制能力減 弱,如果再缺乏一定的外界阻力及約 束,極容易導緻意外事件的發生。下面以火災事故爲例,談談面對火災危機時人們的心理與行爲的誤區。
即使是非常小的火災事故,也會使人陷入極度的恐懼中。恐懼會破 壞人們的理性判斷,而失去瞭(le)理性判 斷,人也就成瞭(le)毫無個性沒有主見而又盲從的人。人們彙聚成群,共同擁有不安和恐懼,在一定程度上加劇瞭(le) 恐懼感。面對火災時人特有的心理, 使他們可能採取一些非理智的行動,從而導緻更加嚴重的災害。這個喪失理智的人群是由本無聯系的人未 經組織而形成的團體,混亂時,如果 沒有可依賴的人,就會深深陷入周圍的恐慌氛圍無力自拔,並(bìng)由於不安而易於聽從謠言或錯誤的誘導。從心 理角度看,火災危機中的人群具有下列特征:
一、因爲共同關心的問題而聚集在一起。處於(yú)危機事件中的人群形成一個團體,該團體是偶然的、臨時 産(chǎn)生的,是一個沒有任務分擔的團 體,易於(yú)受周圍人的感情所支配。
二、願意靠近人群。危機事件中的人們更容易彙集到一起。他們的心理危機和障礙互相影響,起到相乘 的作用。遇到危機時,現場的煙霧、異臭、停電、嘈雜等惡性感覺刺激經 常會導緻恐慌。當人們對情況無法做出冷靜判斷時,往往找不到正確(què)的 逃生路線,甚至會沿著(zhe)原來的逃生路線來回往返。
三、朝著(zhe)光亮處。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除瞭(le)就寝之外,大部分時間都 生活在明亮的環境下。所以人有一 種本能的向光性,對黑暗總有一種不安的感覺,因此,當突如其來的煙霧 遮擋住視線,陷入無法照明的黑暗世界時,習慣上都朝著(zhe)有亮光的方向逃 跑。
四、回避危險。火災現場有煙和火時,人們往往朝著(zhe)看不見煙和火的方向逃跑。此時,疏散行動變成瞭(le)隻 著(zhe)眼於眼前危險的單純行動。被煙和火追得走投無路,沒有其他逃生辦 法時,往往會採取從高處跳下等意想不到的沖動行爲。
五、盲目從(cóng)衆。不是自己理智地判斷(duàn)逃生的方向,而是跟在前面的人或是大多數人的後面,漫無目的地亂跑。
六、其他:火災現場由於(yú)煙霧和火的刺激,人們的判斷力便會減弱,再加上身體感覺不适,就更容易驚慌失措,從而延誤採(cǎi)取疏散行動的時 機。所以在危機事件中一個很小的 因素,也會導緻恐慌的發生。
現在心理救助已受到瞭(le)人們的廣泛關注,保安員培訓也相應進行瞭(le)一些心理訓練方面的探索,但主要針對保安員自身的心理訓練,而對於(yú) 災害事故現場人員的心理疏導和心理危險的幹預内容方面的教育和訓練還很少。保安員實施心理救助主要針對三類人,根據危機事件的特殊 性,採取适宜的心理救助措施。
一、加強對第一類受害者的心理現場幹預與疏導。人們在搶險救援時,往往忽視瞭(le)現場的心理幹預幫助。如某地在對一跳樓輕生者救援 過程中沒有採(cǎi)取合适有效的心理幹 預與疏導,而造成輕生者罹難。對第一受害者的心理幹預與疏導有重要性和時效性。
二、對災害事故現場周圍的第二類受害者進行心理幹預與疏導。搶險救援現場往往會出現大量的圍觀者或者受難者家屬朋友等,如果不能 及時地進行疏散、引導和幹預,就可能造成其心理的恐慌、激動、憤怒,甚至出現阻礙(ài)救援、對現場人員採(cǎi)取暴力的傾向。
三、對參加搶險救援的其他人員等第三類受害者進行及時的心理疏 導和幹預。參與搶險救援的人員同樣也會産生心理障礙(ài)。如曾參加一 次重大交通事故救援的保安員,多年後還會不時地回憶曾經發生的現場情境,並(bìng)由此産生焦慮甚至恐懼。因此,保安員自己也應相互安慰、相互鼓勵,自身疏導不良情緒,減輕心理恐懼。
四、根據危機事件的特點採(cǎi)取适宜的心理救助措施。下面我們以交通事故的現場(chǎng)心理救助爲例,來說明如何採(cǎi)取适宜的心理救助措施。
交通事故的緊急救助,不僅有醫學上的,還應有心理學方面的。心理上的緊急救助措施對受傷者的治療康複有很大意義。爲此德國交通部 公路科學研究院和多特蒙德大學心理專業的專家們進行瞭(le)長(zhǎng)期大量分析研究,提出瞭(le)交通事故心理學緊急救助的四項措施:
(一)要使事故受傷者知道,他們在這裏不是孤立無援的。爲穩定傷者急劇波動的情緒,應對驚恐的傷者講:“我一直待在您這兒,直到救護車來。”另外,讓受傷者知道施救者已經採(cǎi)取瞭(le)什麽具體措施,例如救護車是否在途中等,這樣可減輕傷者的心理 負擔,使其不放棄希望。
(二)呵護受傷者,不讓其被圍觀。陌生好奇的眼光對(duì)受傷者會産(chǎn) 生不良刺激,觀衆的喁喁私語對(duì)受傷 者的心理也能産(chǎn)生負面效應,因此,對(duì)圍觀者應勸其散去。
(三)尋找合适的體位盡可能使傷者減輕痛苦,並(bìng)與傷者保持适當的身體接觸。救護者對傷者身體無疼痛的輕微接觸,能使傷者得到溫暖和撫慰,例如輕握一下手,拍拍肩膀等友好愛撫的動作。同時不要站立,以縮短和傷者的感情距離,通常是蹲跪 或俯身於(yú)傷者身邊。如傷者衣服過緊而不舒服,應小心翼翼予以放松; 如傷者衣服撕爛,身體裸露或天寒時,應爲其蓋上被單。
(四)講與聽。講話能使傷者感到一吐爲快,特别是經曆瞭(le)生死浩劫的驚吓之後。如果傷者講話,要耐心地傾聽。現場(chǎng)救護人員應以親切柔和的語調講話,即使對失去知覺者也應這樣,絕對不許有斥責之聲。還可以問傷者是否需告知家人和親朋,同時就此可與傷者聊一下,但不能顯露出對傷者傷勢的膽怯和畏縮,以避免傷者恐懼心理加重。讓交通事故悲劇中遇險的人們少一份痛苦,多一份溫暖。